天然气已经走进千家万户
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品
然而,有些人为了个人私利
时有发生偷盗天然气等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损人不利己
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偷盗天然气,一男子获刑十年
近日,安徽合肥庐阳产业园内一洗涤公司偷盗天然气案件,在庐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因被告人盗窃天然气数额特别巨大,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2017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间,涉事企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铤而走险,运用非法手段共计盗窃燃气124万余元。偷盗气行为不仅给燃气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还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一旦发生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某居民用户因偷盗气获刑3年
蒲某为少交天然气费用,从其居住小区的燃气主立管上盗接天然气。他购买了一个天然气小开关,自制了一个燃气接头,趁其居住小区停气之机,在其家中厨房内案板下的天然气主立管上,用手电钻钻出一个直径0.6厘米的孔,将自制的燃气接头接上,并用天然气软管连接到一个天然气取暖器上。
燃气公司对蒲某居住地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盗接天然气的行为,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蒲某抓获归案。因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偷盗气行为可构成以下犯罪
在这里不得不说,偷盗气行为在《刑法》中是明令禁止的,情节严重,可依照《刑法》相关罪名分别定罪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偷盗气行为主要可构成以下犯罪:
一、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3条“盗窃罪”规定,偷盗气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在实施偷盗气过程中,擅自改装燃气管道设备或者计量器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8或第119条规定,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处罚(3年以上直至死刑)。同时构成盗窃罪的,从重处罚。
三、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燃气合同过程中,故意改变用气类别、性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处罚(最高无期徒刑)。
四、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燃气监督检查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处罚(3年以下)。
五、传授犯罪方法罪
向燃气使用人传授偷盗气方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处罚(最高无期)。
六、诈骗罪
以帮助偷盗气为由,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燃气使用人钱财,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处罚”(最高无期)。
七、敲诈勒索罪
在帮助偷盗气后,敲诈勒索燃气使用人的钱财,数额较大的,以敲诈勒索罪处罚(最高10年以上)。
八、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燃气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窃使用燃气,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82条“贪污罪”(最高死刑)或第271条“职务侵占罪”(5年以上)处罚。
九、抢劫罪
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处罚”(最高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