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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5·29天然气爆炸:13名责任人被问责
本站    2025/6/4 9:02:13    524   

四川泸州5·29天然气爆炸:13名责任人被问责

      四川泸州5·29天然气爆炸:13名责任人被问责004 年 5 月 29 日 19 时 45 分,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炳灵路 15 号居民楼突发天然气管道爆炸事故,这场灾难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瞬间打破了夜晚的宁静,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共导致 5 人不幸遇难,35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接近 200 万元。

      事故发生后,泸州市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条不紊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泸州市纳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即刻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组,下设多个专项工作小组,全面展开后续工作。各小组分工明确,有的负责妥善处置死者尸体,给予逝者最后的尊严;有的着重安抚家属情绪,为悲痛中的家属提供心理支持与关怀;有的全力疏散周边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还有的负责抢修受损的水电气设施,以及深入调查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等工作。

      根据泸州市天然气公司提交的鉴定结果,天然气管道上的泄气孔,是由于管道局部的防腐层受到外力破坏,导致腐蚀穿孔。据专家介绍,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不了这样一个1厘米左右见方的泄气孔。也就是说,这个泄气孔的存在已经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经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范围逐步缩小,一致确认爆炸区内139.3m管线存在泄漏。经现场推断分析,泸天化永宁东村宿舍区的污水下水道横穿通过该区域,是天然气体窜入夹墙的可疑通道。随即组织对该下水道与Φ108mm天然气管线交叉处进行开挖,后发现,Φ108mm管线与污水下水道交叉处(管线在上,污水沟在下)有一个三角形洞与污水沟相通,沿交叉处中心往管线两侧延伸查找,在距排污沟右侧1.4m处的管线上发现一椭圆型管孔(其长轴为2cm,短轴为1.2cm)。最终确认天然气由此泄漏,泄漏的天然气经街道混凝土下的片面和泥土缝隙扩散到排污沟上方,经三角形洞口窜入排污沟,经过排污沟通过公路,窜入17幢楼负一楼与街面堡坎构成的夹墙内淤积,并与夹缝中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性气体,经人行通道盖板缝隙扩散至人行道上,遇不明火种引起爆炸,酿成“5.29”事故。

      经调查,安富城区丙灵路的天然气管线早在 1985 年便已架设,按照惯例,其使用寿命一般为 15 - 20 年。在这起事故发生之前,该管线就曾出现过 2 次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幸运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期间,部分管线进行过更换,但不幸的是,发生 “5・29” 事故的这一段管线却未能及时更换。随着时间的推移,管道老化加剧,密封性变差,天然气逐渐泄漏,在遇到明火或其他激发条件后,最终引发了这场惨烈的爆炸。

      泸州市政府第15次常委会将事故定性为“公共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国务委员华建敏最近对的批示精神,当年6月10日下午,泸州市市长肖天任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5次常委会,明确将纳溪“5·29”爆炸事故定性为“典型的公共安全责任事故”,并通过市监察局提出的对纳溪“5·29”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13名相关责任人中,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安富管理所副所长杜保具,该所抢修、维修班班长史胜军,因涉嫌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已双双被刑事拘留立案调查。

      这起事故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敲响了沉重的警钟。它提醒着相关部门和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燃气设施的维护与更新,建立健全定期巡检机制,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同时,也应加强对居民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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