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转发《中共泰安市纪委、泰安市监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和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本站    2018/9/21 15:10:48    4192   

各公司、机关各部室:

现将《中共泰安市纪委、泰安市监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和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切实从中汲取教训,保持高度警醒,切实引以为戒。

 

附:《中共泰安市纪委、泰安市监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和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共泰山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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