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系统 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本站    2019/1/30 16:24:49    7515   




泰山燃气党发〔20192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系统

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控股子公司,各总支、支部:

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体现,是增强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内在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室字(2018)73)要求,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报备程序

1、集团领导班子副职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审批;各控股子公司、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审批。

2、请假须提前3天履行手续,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成行。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或在请假期间因临时任务需要延长请假期限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批,同步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书面说明原因。领导干部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向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及时销假。

3、请假报备应以单位名义书面报送。所在单位填写《企业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备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程序报送。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备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做好备案登记。

二、严格请假报备要求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离开泰安,均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不能按期返回的,要按原程序逐级报集团领导批准。外出报批要实事求是,不得编造虛假理由外出,不得谎报、瞒报外出目的地和行程。

2、如逢集团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重要保障任务时期,开始前天至结束后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经请假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已经外出的必须返回岗位。届时,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三、严肃督查问责

1、各单位严格落实,把干部请假报备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范围。

2、请假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应请假未请假或未如实请假的,视为擅自脱岗。干部本人必须向集团党委作出书面说明。因擅自脱岗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泰山燃气集团请假报备表》

                           中共泰山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30











泰山燃气集团综合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

泰山燃气集团请假报备表

填报单位(盖章):

请假时间

日至

外出地点

移动电话

随行人员

请假事由

代其主持

工作同志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分管领导签字

党委书记、

董事长签字

备 注

1、请假须提前3天履行手续,因紧急事项临时请假的,须在备注栏或另附页书面说明原因。

2、请假事由,要根据会议通知、方案、函等详细填写。

3、该备案表由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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